甘肃省农村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
第2种观点: 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来算的: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异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方法: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盖章;2、所需报销清单:一般情况需要在所在卫生院出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例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转诊证明;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社保机构审核;4、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凭借医保卡在联网医疗机构、药店刷卡结算。外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为携带诊断书、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单、病例复印件等材料到异地的报销定点医院或社保机构报销,如果该异地可报销的,直接在异地报销,不能报销的,携带上述材料回参保地报销,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医院或社保机构进行结算补偿。1、在异地住院就医,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申请,批准了才可以的,否则参合地可以不给报销。2、参保地批准,带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或证、卡)、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到指定报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综上所述,在乡镇报销比例为90%,在县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82%,在市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6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甘肃新农合报销标准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补偿。其中,门诊报销比例为: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甘肃新农合报销范围为参加新农合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另外,中民网提供健康险在线投保,弥补您的社保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医保报销规定有:(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入院时,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出院时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在医院设立的医保办直接办理结算,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三)新农合的医疗保险住院报销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差不多,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安排,先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将收据、住院单据、身份证、医保卡到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各地政策不一,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2023甘肃省职工医保新政策具体如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1)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2)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社保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综上所述,职工医疗保险的好处是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可提供的保障包括平时正常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大病救助需要在普通医保上另外加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多少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1种观点: 甘肃省住院报销标准如下:1、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疗保险的,那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3、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1)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2)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1、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2、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比如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准备好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等;3、被保险人出院之后,将报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理赔。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是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职工在正常缴纳情况下,材料齐全的,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职工医保卡划入新标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原来由单位划转到个人医保卡部分,全部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保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保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甘肃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社区医疗机构:一档65%,二档45.5%2.一级医疗机构:一档60%,二档42%3.二级医疗机构:一档55%,二档38.5%4.三级医疗机构:一档50%,二档35%一、甘肃2022住院医保报销为: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二、甘肃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甘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三、甘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甘肃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 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医用耗材目录》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检查、治疗、药品等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于乙类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疗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10%,再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第1种观点: 甘肃省住院报销标准如下:1、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疗保险的,那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3、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1)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2)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1、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2、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比如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准备好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等;3、被保险人出院之后,将报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理赔。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是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职工在正常缴纳情况下,材料齐全的,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职工医保卡划入新标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原来由单位划转到个人医保卡部分,全部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保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保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甘肃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社区医疗机构:一档65%,二档45.5%2.一级医疗机构:一档60%,二档42%3.二级医疗机构:一档55%,二档38.5%4.三级医疗机构:一档50%,二档35%一、甘肃2022住院医保报销为: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二、甘肃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甘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三、甘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甘肃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 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医用耗材目录》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检查、治疗、药品等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于乙类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疗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10%,再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多少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2023年甘肃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259元,与去年相比上涨了289元,最高缴费上限为16293元。社保缴费基数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额度,是确定个人社保福利水平和单位缴费上限的重要依据。2019年起,我国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将原来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制定的原则,改为按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制定。根据2022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2023年甘肃省社保缴费基数将上调。具体来说,2023年甘肃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259元,比2022年的2970元上涨了289元,增幅为9.74%。最高缴费上限为16293元,与去年相比上涨了1468元,增幅为9.88%。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内的金额决定了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额度,也直接影响了个人社保福利水平和单位缴费上限。需要注意的是,各省份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通常会在年初进行调整,并以当年1月1日为起点实施。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新的标准及时缴纳社保费用,避免影响个人社保待遇和单位的合规经营。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社保缴费基数 = 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 ≤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0% ?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0%其中,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是全国统一设定的,各地按规定执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是指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得出的月均工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国家政策和规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职工收入水平等。此外,不同城市和职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社保缴费基数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额度,直接影响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额度和个人社保福利水平。单位和个人应当关注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缴纳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多少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甘肃省医保2023年医保方案如下:1、个人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调整:(1)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2)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个人医疗保险的筹资:(1)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2)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3、个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确定:(1)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2)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到3年时间逐步过渡;(3)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4、个人医疗保险保障待遇:(1)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3)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4)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5)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5、新个人医疗保险的实施:(1)各省要于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各统筹地区要于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建立统筹账户:这个变化对已退休人员没有影响,但对在职人员有重要影响,过去医保账户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现在好了,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计入统筹账户,用于统筹共济,比如46周岁以上为1.6%计入统筹账户,不在计入个人账户,相当于原个人账户的钱缩水了,但是由于统筹共济,医疗保障能力更强了。2、普通门诊可以报销:这项新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最少50%,简单点来说就是看病不管是否住院,只要在可报销范畴内,门诊直接给予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参保扩面(一)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各地在加强和改进参保缴费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的原则。要立足保基本、全覆盖,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1种观点: 2023甘肃省职工医保新政策具体如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1)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2)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社保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综上所述,职工医疗保险的好处是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可提供的保障包括平时正常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大病救助需要在普通医保上另外加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2种观点: 甘肃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社区医疗机构:一档65%,二档45.5%2.一级医疗机构:一档60%,二档42%3.二级医疗机构:一档55%,二档38.5%4.三级医疗机构:一档50%,二档35%一、甘肃2022住院医保报销为: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二、甘肃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甘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三、甘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甘肃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 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医用耗材目录》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检查、治疗、药品等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于乙类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疗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10%,再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第3种观点: 目前尚无关于甘肃省2023年门诊报销政策的公布,需要根据当年政策发布进行查询。以下是甘肃省2021年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供参考:1、报销范围:甘肃省门诊报销政策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就医的城乡居民和参保职工,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检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一般诊疗材料费、常规耗材费等,但不包括住院费用;2、报销比例:甘肃省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比例为50%至80%,具体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参保人员类别而有所不同;3、报销限额:甘肃省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且单次门诊报销金额不超过100元;4、报销时间:甘肃省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时间为就医后90天内,逾期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目前尚未公布2023年甘肃省门诊报销的具体政策,以下是门诊报销的一般注意事项供参考:1、就诊医院:门诊报销政策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因此在就医时需选择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2、报销材料:在就医时,需携带有效的医保证件,如医保卡、身份证等,并妥善保管门诊发票、检查检验单据等报销材料;3、报销时限: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时间为就医后90天内,过期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4、报销范围: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范围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检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一般诊疗材料费、常规耗材费等,但不包括住院费用;5、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比例为50%至80%,具体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参保人员类别而有所不同;6、报销限额: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且单次门诊报销金额不超过100元。综上所述,门诊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保享受到门诊报销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